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 2016-04-21 16:47:42     作者:admin     点击:1107
 各院系:

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贯彻落实冀政发[2015]3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[2015]121号)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 

一、发放对象

我校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,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、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、烈士家庭子女的。

 

二、补贴标准

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2000元/人。

 

三、申请补贴需按照不同类别提供材料(以下材料均为一式三份

1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

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②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》(见附件2)

③2016年低保证(所在地区不发放低保证的,提交领取低保的存折或银行卡亦可)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完整)

④2016年上半年低保金发放流水复印件(银行卡的请提供打印的流水并加盖银行公章;低保折的提供账户首页及2016年低保流水页)

⑤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⑥毕业生与低保享受人的关系证明,户口本首页、户主页及相应的关系页(如不确定需复印的内容,请整本复印)。

2、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

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2016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。(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显示2016年度仍在享受助学贷款)

3、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

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③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4、本人系烈士家庭子女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

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③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

④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与烈士本人的关系证明。

 

四、具体要求

1、请各院系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严格把关,将信息传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。

2、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,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。

3、各院系要通过报栏、网站等,对申报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所有材料于4月11日12:00前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。

4、学院上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:

①申请毕业生需提交的所有材料;

②附件3:《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》、附件4:《2016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》的电子版,发送到:hbdxzq@126.com。(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)

注:

① 银行卡账号必须填写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;

②开卡银行必须填写全称,例如:建设银行保定分行五四东路支行或凤凰城分理处;

5、是否通过,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。

联系人:张老师     联系电话:5079618

 

附件1: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

         附件2: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

       附件3: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

     附件4:2016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

 

       

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

2016年3月18日